南都訊 記者陳萬如 實習生文靜 通訊員楊婷 為了逃離債主控制、解救自己,男子用剪刀挾持銀行女職員,要求報警,卻讓自己陷入更大的困境。昨日上午,鐘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越秀區法院開庭。
鐘某稱,由於欠了債主張某80萬元,他被債主挾持了20多天,其間被毆打多次,他逃了兩次都沒有成功。
2013年11月18日下午2時許,債主逼著鐘某到銀行去轉賬,到了廣州越秀區工商銀行友誼支行的V IP室,鐘某急於報警脫身,趁銀行女職員何某不備,用左手勒住其脖子,右手抓起辦公桌上的剪刀挾持何某,要求報警。
多人勸鐘某停止挾持行為,但鐘某不聽,大聲告訴銀行內的人“我不會傷害她,你們快幫我報警!我要見警察!”
約8分鐘後警方趕到現場。見到警察後,鐘某主動將剪刀放回桌上,蹲下,後被警方帶走。
“當時看到桌上有把剪刀,所以一衝動就挾持了那個女員工。”鐘某在庭上後悔地說。
點到即止
極端方式脫身 不屬緊急避險
辯護律師認為,鐘某並無傷人意圖,希望法院考慮是否存在緊急避險的可能。
公訴人則表示,鐘某在可以正常報警的方式下,採取如此極端的方式脫身,並不屬於緊急避險。鐘某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以後,還用手拿起了剪刀,這行為已經超過了必要的限度。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(原標題:挾持銀行女員工 大喊報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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