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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文/外接式硬碟圖羊城晚報記者 石華實習生 何強
  近年來,隨著私家車逐年增多,車窗垃圾也是屢見不鮮,不僅損害了城市形象,租屋還危及行車安全。從25日開始,深圳的隱形戰車將再次出動,在全市範圍內查處車窗拋物,一旦被抓到,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,將面臨500元的罰款,而市民提供證據成功舉報的,也會獎勵500元。
  案例
  丟個煙頭,
  罰款500!
  25日上午11時許,在梅觀ddr4高速梅林收費站廣場,一名司機吹著空調,坐在駕駛室里抽著煙。隨後,司機大力吸了一口,蘭花指一彈,煙頭落地,當場被交警的隱形戰車抓住。
  扔個煙頭竟然要被警車攔停,司機當場被嚇傻,回去把煙頭撿了起來,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,但證據確鑿,交警還是把司機帶回了交警局接受調查。據司機邱先生介紹,他從東莞第一次來到深圳,下高速時導航突然失靈,心煩氣躁下才抽了幾口。“點了根煙最多抽了3口,我抽的時候辦公室出租手在外面,導航搞來搞去沒搞好,準備走了就丟了。”
  邱先生說,車窗拋煙頭被抓他沒話可說,但事後已經立即撿了起來,交警連警告都沒有就立即處罰,對於一個月工資只有2000多元的打工仔而言,一SD記憶卡個煙頭500元實在太冤枉了。
  邱先生並不是第一單被罰的對象,8月10日下午,有市民微博舉報,8月8日在鹽排高速上行駛的,一輛號牌為湘M5GA××白色小轎車后座上有人不斷地往車窗外扔垃圾。深圳交警已對該車處以500元罰款。這是交警辦理的首宗市民成功舉報往車外拋物的案件。
  做法
  鼓勵市民
  “隨手拍”
  採訪中,許多市民反映,他們曾見到過別人從車窗扔出來的各種垃圾,自己也曾這麼做過。還有市民曾經見到有人從車裡往外扔出了一整瓶綠茶,剛好有輛車從後方快速駛來,為躲避這個滾落在地上的物體,後方車主只好猛踩剎車,險些釀成追尾事故。
  據深圳交警介紹,從25日開始,他們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查處“車窗拋物”的專項行動。除了會加強警車的巡邏力度外,“隱形戰車”和“隱形戰士”也會全部出動。深圳交警將發動全市150名交通信息員和所有義工團體,積極攝錄舉報交通違法。同時,倡導市民利用拍攝設備“隨手拍”(手機、攝像機、行車記錄儀等具有攝錄功能的設備),將拍攝下來的司乘人員向車外隨意拋灑垃圾的不文明行為,向交警部門舉報。
  深圳交警局勤務科副科長劉忠強表示,加強路面巡查的同時,每個大隊會安排一個視頻席位,在全市中心區域車流比較密集的路口,全程對路口的違法行為進行緝拿。他還介紹,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,一經發現將會面臨500元的罰款,而市民提供證據成功舉報的,一經核實也會獎勵500元,但要拿到獎金,就必須具備以下三點。“違法行為全程要記錄;車牌和顏色要具備;乘車人和車內的情況要有一個記錄。”
  疑問
  乘客拋物,
  司機咋辦?
  由於向車外拋擲廢棄物的違規行為具有很大的隨意性、突發性,取證比較難,現場處罰具有一定的難度。出租車司機陳先生告訴記者,一般車上的乘客多,很難監督,如果他們中有人發生拋物該怎麼算?行駛途中,交警攔下車到車裡找拋物的當事人也不現實,恐怕這一處罰規定在現實操作中將成為一紙空文。“目前,出租車內基本沒有盛放垃圾的裝置供乘客使用,部分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產生了垃圾,會選擇直接扔出窗外。乘客畢竟是顧客,面對這種不文明的行為,作為司機的我們也不好說什麼。”
  對於車窗拋物責任人的界定上,交警表示將調查車主,由車主負責找出責任人。
  有市民認為,車窗拋物作為一個瞬間動作,取證難度大,單純地依靠行政執法部門的資源和力量,不僅行政成本高,而且效果不大。交警表示,任何執法都有偶然性,不可能全部處罰,這次專項行動處罰的程度取決於市民參與的積極性。“通過這麼一個行動,讓市民養成一種良好的習慣和意識,懂得車窗拋物的危害,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。”
  律師觀點
  查車窗拋物,有可操作性
  北京京都(深圳)律師事務所的劉華斌律師認為,在取證環節交警有可操作性。“鳴笛也是一瞬間的事情,不到一秒鐘,但是中心城區是禁止鳴笛的,執法至今也收到了效果。”劉華斌告訴記者,目前深圳擁有眾多攝像頭,在技術層面已經達到了可抓拍車窗拋物的行為,只是以往交警沒有將其列為常規行動,只要執法力度傾斜,處罰依據還是容易掌握的。
  石華、何強  (原標題:車窗拋物罰500舉報查實獎5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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